有人又在騎黃牛了到處亂亂跑了,
這一步「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」多多只殺到前朝落難的陳水扁,殺不到更多吸小老百姓血的真大尾。
要 「搠及既往」
要 「所有公務員都必須適用」
就是這兩點,難道不是你自己說的?
這樣快就忘記?
那個黃牛兄,我想你真的是很糟糕說。
不要讓良知睡著了,一起來正視這件事情。
如果是打折過的法案,還真的是不如不要。
一黨獨大真的殺很大。
京の一枚
2009-04-05
這是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??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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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在tumblr玩樂中,check "go to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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